首页> 中文期刊> 《魅力中国》 >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

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

         

摘要

随着国内法律院系的逐渐完整,法律素养及法律知识在国内各大高等院校的普及已基本完善,扩大了国法学教育的规模,进而拓宽人才的就业需求。国内各大院校以培养学生的时间能力作为目标,然而,教育模式的守旧,导致教育质量一时难以提高。法学教育应当是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事务教育的统一、综合知识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统一。法学实践教育更多地是要面向社会、以及社会需求为最终指导方向,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1]。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