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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实行“三三”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摘要

《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列入总则,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彰显人权,体现法治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为此长葛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将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中,探索出“三三”制,从监管各环节、工作各层面积极开展对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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