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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

     

摘要

近年来,不少不法生产者、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从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恶勾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该法对食品的安全生产、经营做了全面的法律规制,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刑法中的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拟对<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做出司法认定,为该罪的成立的界定提供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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