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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及其不足

             

摘要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是我国学界和实务界争议的问题之一.证明标准是刑事司法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诉讼成败的关键.我国目前的刑事证明标准特点是以客观性为认识支撑点,是认识论的乐观主义,是技术性不足与解释的多义性.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概括为证据确实、充分,从现实司法情况看,真正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的尺度难以界定.在诉讼活动中,不仅在实体上要以犯罪构成是否具备作为证明标准,在程序上也应以合法、公正和有效率为证明标准,实现公正与效率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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