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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关闭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规定,到2006年6月30日,现有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已经截止。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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