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亏损外贸企业实行封闭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亏损外贸企业实行封闭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1998年9月22日桂银发[1998]第244号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区分行、各地(市)外经贸委(局)、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亏损外经贸企业实行封闭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39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