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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cqvip: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提出的《关于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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