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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摘要

黑医保发[2019]38号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处,省森工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精神,做好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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