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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起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须提供卫生部证明建“身份档案”

         

摘要

来自国外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首次进口,必须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进口企业要为所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建立质量信息“身份档案”。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榆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并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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