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工商 》 >’95广告违法现象面面观

’95广告违法现象面面观

             

摘要

正 广告业是市场经济的先导行业。“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大战中,市场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表象,广告确实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在广告宣传的大潮中,鱼虾混杂,也潜动着主流。仅以北京市东城工商局为例,1995年1—10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近40起,罚没款340万元。 屡屡犯规的广告业 ——花样翻新的香烟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