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死罪

     

摘要

1998年10月,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局副局长原晋津,因用公款大吃大喝,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只因吃喝获如此重罪,原晋津算得上是第一人了。 1993年3月,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局在年终核查帐务时,发现由一家名叫"东方之珠"的夜总会开具的会务费总计达28万多元。但是,该局却从来没有在这里进行过一次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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