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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五河十路”给予经济补偿

         

摘要

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巩固绿化成果,市政府决定,参照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经济林的补偿政策,从2006年起,对“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按每年每亩300元给予无收益期补偿,连续5年;给予现有产业带每年每亩100元养护补助,连续5年。产业带内凡是退林还耕、被其它工程项目征占、人为破坏的或2001年启动绿色通道工程以前建设的苗圃,不再给予无收益补偿和养护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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