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档案史料 >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乞丐收容所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乞丐收容所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摘要

呈为会报交接乞丐收容所业已清楚检同清册呈请鉴核备案事。案奉钧局第三五八三号训令内开,案奉市政府令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派龚齐振充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等因。自应遵照办理,限于五月底一律结束归并。兹派郭汝年前往监交,合行令仰遵照结束交代,会同具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