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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部分汽车用钢材价格变动信息

             

摘要

一、国家物价局批准自1986年1月1日起对本溪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马鞍山钢铁公司生产的焦炭、生铁实行临时价格。本钢焦炭在国家统一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价20%,包钢、马钢焦炭加价15%,包钢生铁在国家统一出厂价格基础上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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