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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干部刑法知识读本》中两项犯罪认定的商榷

         

摘要

结合审计实践掌握和运用新刑法,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斗争中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审计于部刑法知识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为我们提供了直接而具体的帮助。学习中,发现该书有两处在对犯罪认定的分析推导中,似与法律规定有出人,如下:一、关于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的认定1、依据刑法第187条规定,认定此罪须具备三个条件:(1)吸收客户帐外资金不人帐,(2)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3)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同时具备了以上三个条件,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认定本罪无疑。2、如果行为主体完成了吸收客户资金不人帐和进行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的全部行为,但其结果只造成I轻微损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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