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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制度的完善

         

摘要

对于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应坚持以解除合同为例外的立法模式。合同的解除不利于社会资源的积累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法律一般对合同解除的事由加以限制,这也就是现代合同法上维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以解除合同为例外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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