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艺术教育》 >国家计委、文化部关于艺术院校学费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文化部关于艺术院校学费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浙江省物价局、文化厅(局):为做好艺术院校学费改革工作,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选择文化部所属的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和北京舞蹈学院进行艺术院校学费改革的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上述3所试点院校的学费标准为最高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万元。具体学费标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