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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司法官委任状——从民国司法官委任状看民国司法状况

         

摘要

“委任状”顾名思义是“派人担任职务的证书”,一般意义是某个人在某岗位的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组织或部门赏识而被委任更高的职务。委任状基本上是中华民国政府时期使用的叫法,特别在国民党时期部队上使用更为频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使用任命状(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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