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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永恒之道

     

摘要

公元前32~22年间,罗马奥古斯都皇帝时代,罗马人维特鲁威写出典籍《建筑十书》,在《第一书》中就提出了建筑的建造原则:“建筑还应当造成能够保持坚固、实用、美观的原则。”1932年林徽因在“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文章中提出:“在原则上,一种好建筑必含有以下三要点:实用;坚固;美观。”1953年我国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提出“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经过30多年的建筑实践,在1986年建设部制定的“中国建筑技术政策”中提出“建筑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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