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税务》 >想偷税拒开发票 受处罚财物两空

想偷税拒开发票 受处罚财物两空

         

摘要

近日,庐江县城商业街一个体家电经营户因卖出彩电拒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被国税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当地消费者拍手称快。7月20日上午,消费者张某手里攥着一张购买彩电的销货凭证来到庐江县国税局征管股办公室,反映他刚才在商业街一个体家电经营户购买彩电后,业主不给开具正式发票的情况,因担心无正规发票以后彩电得不到包修,来请税务人员处理。工作人员听完反映后,立即与城区国税分局联系,派有关人员与张某一起到商业街调查核实。经核实,是个体户李某以206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一台长虹牌彩电。李某辩称,现在是彩电销售淡季,基本是厂价平销,没有利润可赚,不能再给开发票了。据了解李某平时经常采取以自制销售凭证代替正式发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