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航空港 》 >配菜岂能“喧宾夺主”

配菜岂能“喧宾夺主”

         

摘要

<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对于蜜汁五花肉的重量明确标识为200克,且不包含配菜重量。现蜜汁五花肉的实际重量与宣传不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消费者可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