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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药商品名称有人欢喜有人忧

         

摘要

根据农业部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农药产品的所有商品名将取消。在农资相关的各大网络论坛上,众多农药界的人士表示这对农药厂商,尤其对小厂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甚至有人用“2008年------农药的灾难之年?”作为帖子的标题来表达对此规定出台的担忧。作为经销商和零售商,对此规定反应却非常冷淡,大多数人称对自己“影响不大”,甚至有人声称未曾听说。尽管大家一致认为这对厂家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但对农民却会带来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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