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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权力干预与公民私领域的法律保护——以'艳照门'事件为例

         

摘要

在"艳照门"事件中,内地国家机关对公民私下浏览和朋友间赠阅相关照片的行为进行干预.这样既没有实质上的法律依据,又缺乏必要理由,权力涉入行为实际上是对公民私领域的过度干预.这种干预会侵害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挤压社会自主空间,同时也是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从理论上分析,公民权利是首位的,只有在公民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的程度,权力才能介入公民的私领域.我们必须在制度上作出一系列的合理安排以实现公民私领域的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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