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行政与法 >商标争议可仲裁性研究

商标争议可仲裁性研究

     

摘要

商标争议可仲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因商标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质,商标争议的可仲裁性在理论与立法实践上都存在着分歧.我国的有关立法表明,契约性与侵权性的商标争议可以仲裁,但商标权利有效性及归属方面的争议不具有可仲裁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