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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探讨

         

摘要

信访工作中既要防止消极的拒民思维,又要防止过度的迁就思维,因为二者均为“人治”的思维方式.本文认为,信访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指:政府要从消极被动的守法者转变为积极主动的用法者;对于信访者的诉求要坚持法律的底线;政府要有作为诉讼主体进行依法维权的思维.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条件是:领导重视、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信访干部职业化.此外,政府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还应处理好与治理思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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