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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及其提供方式的类型学分析r——基于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程度以及互动集团的规模

     

摘要

公共物品分纯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两种类型,提供公共物品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纯公共物品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其只能由政府提供;准公共物品根据其类型可以采取不同的提供方式,如政府提供、 企业提供或社区自愿供给等.但即便是由企业提供,政府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补贴与规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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