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1年内共计170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学、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0篇、专利文献554619篇;相关期刊141种,包括人民司法、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方经济等;
非排他性的相关文献由195位作者贡献,包括李燕芳、刘秀丽、崔宇奇等。
非排他性—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54619篇
占比:99.97%
总计:554789篇
非排他性
-研究学者
- 李燕芳
- 刘秀丽
- 崔宇奇
- 张颖
- 李政军
- 李汉文
- 王嘉贤
- 胡玲丽
- 舒燕
- 马恩涛
- 黄琼
- 龙新民
- 万陆
- 于
- 于星慧
- 代丽
- 代婧
- 任广乾
- 伍浩松
- 何之慧
- 何伟
- 余幼婷
- 余斌
- 余晖
- 俞仁龙
- 光明日报1
- 冯佳玲
- 冯晓青
- 冯莉
- 刘东杰
- 刘东生
- 刘刚
- 刘勉
- 刘太刚
- 刘宁宁
- 刘宇宁
- 刘志铭
- 刘星
- 刘洪海
- 刘璟
- 刘蕾
- 刘颖
- 力平
- 卓越
- 南阳中院课题组
- 卢现祥
- 吕莹
- 吕薇
- 吴涵
- 吴立武
-
-
张瑛;
罗执廷
-
-
摘要:
近十余年来,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界部分学者围绕"民国文学(史)"的话题进行了持续的探讨,初期讨论中的某些疑虑,诸如"民国文学"的提法会否导致政治误解、"民国文学"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和非排他性等问题大都已经澄清,"民国文学"的命名或许还有争议,但就这些年来的学术实践看,"民国文学"作为一个重要的话语装置,其取景的丰富性、阐释的有效性和使用场景的丰富性都已毋庸置疑。
-
-
张鲲;
赵敏
-
-
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法及逻辑分析法,以中外各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冠名形式为研究对象,分析对比中外各职业体育俱乐部名称命名规律.结果表明: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大都是以地域化+非企业化命名为主,表现出很强的非排他性;我国则以地域化+企业化命名为主,显示出很强的排他性,以期为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名称改革提供参考.
-
-
闫磊;
张小刚
-
-
摘要:
文章从分析物品的使用行为出发,根据物品在使用者之间不同的使用方式与使用方向,提出了物品的四种不同使用情况,分析了物品在不同使用情况下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特性,认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既不是公共物品的客观属性,也不是公共决策、公共供给的结果,而是来自于物品在使用者之间一种特殊的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了一个"提供—排他"两阶段主观博弈模型分析了自然状态下当物品呈现出非排他特性时私有产权随相对价格、人口规模的演进与退化过程,最后以该模型为基础进一步导出了产权制度演生过程的三个基本频率分量,给出了各频率分量下产权制度自发演生的可能性条件.
-
-
姚前
-
-
摘要:
为对冲经济下行风险,近期中央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正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本文指出,数字资产基础设施是准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正外部性,同时又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创新性,须依靠大众创新,并竞争择优,同时治理要宽严相济,建设要激励相容。
-
-
-
宋建立1
-
-
摘要: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国际社会在私法领域规则统一化方面达成的一部重要公约。公约的谈判过程虽历经曲折,但两大主要法系之间的碰撞和融合,带来全球性管辖规则的趋同化。中国是该公约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于2017年签署了该公约,目前正在研究对公约的批准问题。该公约对我国未来的司法实践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一是公约规定选择法院协议条款的效力判断应适用被选择法院地国法律,包括冲突规范,这与传统国际私法理论中,将判断选择法院协议的准据法识别为程序性并适用法院地的原则有所不同;二是公约确立了以认定排他性协议为原则、非排他性协议为例外,明确了选择法院协议效力的性质,这与我国司法实践以认定非排他性协议为原则、排他性协议为例外亦有所不同;三是公约在管辖方面基本排除了实际联系原则,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际联系原则有所不同。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有责任倡导和推动国际公约的制定与实施,是否批准该公约也应摆上研究的议事日程。
-
-
潘欣欣
-
-
摘要: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2条规定,缔约国可以声明其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非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指定的其他缔约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并明确了非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的认定与依据该协议作出的判决根据《公约》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条件。与《公约》规定相比,我国目前立法对非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存在认定标准模糊不清,对相关判决进行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可适用的条约依据或互惠关系不足等问题。
-
-
罗晓华
-
-
摘要:
公共物品分纯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两种类型,提供公共物品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纯公共物品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其只能由政府提供;准公共物品根据其类型可以采取不同的提供方式,如政府提供、 企业提供或社区自愿供给等.但即便是由企业提供,政府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补贴与规制责任.
-
-
光明日报1
-
-
摘要:
理论上,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征,是由公共部门提供的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的质量对于人们幸福指数的影响非常大,如更高质量的清洁空气、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乃至公平正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