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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摘要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人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日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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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学习》 |2014年第1期|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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