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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里甲法和均徭法的关系

         

摘要

正 关于明代徭役的三大类別及編派对象或方法之不同,《明史·食貨志·賦役》曾以几句最簡单的話概括出来,說道: “役,日里甲,日均搖,日杂泛,凡三等:以戶計日甲役,以丁計日杂役,上命非时日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驗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又云: “迨造黃册成,以一百十戶为一里,里分十甲,日里甲,以上中下戶为三等,五岁〔一〕均役,十岁一更造〔黃冊〕。一岁中諸色杂目应役者,編第均之,艮〔差〕、力〔差〕从所便,日均榣。他杂役,日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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