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苑教育 》 >福建建立课后托管服务酬劳机制

福建建立课后托管服务酬劳机制

             

摘要

中小学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承担相应工作的教师是否可以获取报酬?该报酬是否纳入绩效工资?对此,福建有了明确规定,教职工在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可获取劳务费,劳务费标准可参照当地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发放,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