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海外文摘·学术 >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自愿性保障研究

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自愿性保障研究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目前司法改革的重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该制度对于减轻公检法机关案件繁多的压力、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使被追诉人及时受到审判等方面起着重要的现实作用。但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为尽可能保障刑事案件中被追诉人的自愿性,笔者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从规范对被追诉人的激励机制、被告人对认罪认罚反悔后权利保障的完善、明确公检法机关对具结书效力的说明义务和规定人民法院对量刑问题的再审理程序、加强对被追诉人知情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改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