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一、仲裁及仲裁规则的性质
(一)仲裁的契约性质
1、仲裁的含义
2、仲裁的性质
3、仲裁的本质属性——契约性
(二)仲裁规则的契约性质
1、仲裁规则的产生
2、仲裁规则的作用
3、仲裁规则的性质
(三)拖延仲裁程序的违约性质
二、拖延仲裁程序的各种表现
(一)提出管辖权抗辩
(二)拒绝或拖延指定仲裁员
(三)提出仲裁员回避请求
(四)拒绝或延迟提交仲裁文件
(五)缺席
(六)设置程序障碍
(七)仲裁员不合作
三、防止拖延仲裁程序的必要性
(一)维护程序的正常运转
(二)实现程序的公平正义
(三)确保仲裁的特点和优势地位
(四)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防止拖延仲裁程序的措施
(一)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和决定
1、管辖权对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性
2、管辖权异议的种类
3、防止以管辖权异议为手段拖延程序
(二)仲裁员的指定和回避
1、仲裁员的指定
2、仲裁员的回避
(三)仲裁文件的交换
(四)仲裁的程序事项的决定
1、一方当事人缺席
2、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
3、中间裁决、临时裁决或部分裁决
4、仲裁程序的合并
(五)期限和送达
1、期限
2、送达
(六)对仲裁员的约束和监督
1、限定仲裁员的资格
2、规定仲裁员的行为规范
3、规定仲裁员的自行披露义务
4、规定仲裁员应予回避的情形
5、规定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仲裁员的确认权和撤换权
6、关于瘸腿仲裁庭的规定
五、关于拖延仲裁程序的对策思考及建议
(一)建立仲裁员的法律责任制度
(二)设置更多的仲裁程序弹性条款
1、仲裁庭的组成
2、管辖权异议及仲裁员回避申请对仲裁程序的影响
3、审理方式
4、设置准备程序制度
5、简易程序
6、临时保全措施
7、期限
8、关于瘸腿仲裁庭的规定
9、放弃异议条款
(三)赋予仲裁员更大的权力
1、决定自己的管辖权
2、决定仲裁程序中的各种期限
3、决定审理方式
4、决定是否采取临时保全措施
5、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对故意拖延仲裁程序的当事人给予惩罚性的经济制裁
(四)加强司法机关的支持力度
1、仲裁管辖权的决定
2、仲裁员的指定及仲裁庭的组成
3、证据的取得
4、财产保全措施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