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第一章序言
第二章“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起源
第三章美国法项下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一节“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的发展过程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的理论基础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的早期发展—1947年前
三、“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美国的确立—1947年吉尔伯特案
四、吉尔伯特案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发展及移送管辖
五、“不方便法院原则”在国际诉讼中的应用—派珀案及其意义
第二节“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判断标准
一、替代法院的存在
二、多种因素的综合分析
第三节“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价值取向及其缺陷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价值取向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缺陷
第四节“不方便法院原则”总结
第四章英格兰法项下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一节“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英格兰的发展
一、英格兰法中对待“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传统态度—大西洋之星案前
二、英格兰法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吸收及借鉴
三、“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英格兰的确立—Spiliada案件及其意义
四、制定法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承认与吸收
第二节英格兰法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特点
第三节英美两国间“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异同
一、两者之间的相同点
二、两者之间的不同点
第五章“不方便法院原则”在其它国家的发展
第一节“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
一、加拿大
二、澳大利亚
三、南非
第二节“不方便法院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
一、加拿大魁北克省
二、日本
三、欧洲大陆国家
第三节国际公约对待“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态度
第六章中国与“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一节现阶段中国法律实践
第二节我国应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原因
第三节我国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架构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