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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欧洲合同法原则》的概述
1.1 《欧洲合同法原则》的由来
1.1.1 欧洲统一国际私法运动的背景
1.1.2 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的背景
1.1.3 《欧洲合同法原则》的起草初衷
1.1.4 欧盟官方的支持
1.1.5《欧洲合同法原则》的出版过程
1.2 《欧洲合同法原则》内容上的显著特征
1.2.1 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贯穿始终的地位
1.2.2 约因和对价制度的放弃
1.2.3 要约撤销的限制
1.2.4 实际履行的救济
1.2.5 比例原则
1.2.6 可以适用于消费者合同
小结
第2章《欧洲合同法原则》统一的路径选择
2.1 寻找“共同核心”的方法
2.1.1 意大利“共同核心项目”
2.1.2 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2.2 软法性质
2.2.1 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2.2.2 欧洲合同法委员会无立法授权
2.2.3 借鉴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的统一方法
2.2.4 软法路径的优点
2.3 法典化的方法
2.3.1 法典化的好处
2.3.2 涵盖合同法总则基本内容的设计
2.4 解决法律语言障碍的方法
2.4.1 简洁易懂的语言风格
2.4.2 创设共同概念和术语
2.5 国际化路线
2.5.1 超出欧洲的适用范围
2.5.2 对美园法的借鉴
2.6 与其他统一欧洲合同法形式路径的比较
2.6.1 欧盟成员国国内法扩大适用于欧洲范围的方法
2.6.2 协调现有欧盟立法的方法
2.6.3 出版欧洲判例统编教科书的方法
2.6.4 组织欧洲合同法研讨会的方法
小结
第3章 以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的一般原则为例
3.1 欧盟各国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的立法现状
3.1.1 激进派
3.1.2 中间派
3.1.3 保守派
3.2 统一欧盟各国合同法关于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立法的可能性
3.2.1 在大陆法范围内统一的可能性
3.2.2 普通法的实践和分化
3.2.3 《公约》的规定和实践
3.2.4 《通则》的进步和局限
3.3 《欧洲合同法原则》的统一思路
3.3.1 不仅用来解释成文法还用来解释和补充合同漏洞
3.3.2 作为统帅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3.3 在一般原则的基础上的类型化和制度化
3.3.4 强制性规范
3.3.5 对普通法国家对采用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担心的处理
3.3.6 对诚信原则与公平交易原则关系的处理
小结
第4章 以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的派生制度为例
4.1 缔约过失责任
4.1.1 德国法的首创—一般注意义务在合同法的延伸
4.1.2 欧洲各国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两种态度
4.1.3 《欧洲合同法原则》确立的规则—悖于诚信的磋商
4.2 格式之战的“互相击倒”规则
4.2.1 格式之战的三种解决方法
4.2.2 欧洲各国的立法情况
4.2.3 国际商事合同的立法情况
4.2.4 《欧洲合同法原则》对“互相击倒”理论的采用
4.3 未经协商的不公平条款
4.3.1 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在欧洲的演进
4.3.2 欧洲各国立法针对格式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不同方法
4.3.3 《欧洲合同法原则》选择的统一方法及原因分析
4.3.4 《欧洲合同法原则》的其他配套规定
4.3.5 与显失公平通用规则规定的关系
4.3.6 《公约》和《通则》对此没有专门规定
4.4 不履行方的补救
4.4.1 一个我们不太熟悉的制度
4.4.2 欧盟成员国不同的立法态度
4.4.3 特立独行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508条
4.4.4 采用受限制补救权的《公约》
4.4.5 创新的《通则》
4.4.6 《欧洲合同法原则》的制度设计
4.5 情事变更原则
4.5.1 欧洲各国的不同立法情况
4.5.2 《欧洲合同法原则》确立的制度
4.5.3 对《通则》的创新之处
小结
第5章《欧洲合同法原则》继任者的统一路径
5.1 《欧洲合同法原则》面临的挑战
5.1.1 法律的统一化与多样化之辩
5.1.2 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实践挑战
5.1.3 政治挑战
5.2 《欧洲合同法原则》继任者《欧洲共同法律框架指南》的源起
5.2.1 学术界工作的开始
5.2.2 官方讨论的开始
5.3 《欧洲共同法律框架指南》的学术研究现状
5.3.1 草案(中期纲要版)的出版
5.3.2 草案(最终完整版)的计划
5.4 草案与《欧洲合同法原则》的继承关系
5.4.1 人员上的关系
5.4.2 起草风格上的关系
5.4.3 内容上的继承关系
5.5 草案对《欧洲合同法原则》的修改和突破
5.5.1 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扩大
5.5.2 起草技术的改变
5.5.3 对合同法方面的其他修改
5.5.4 对其他民法领域内容的增补
5.6 《欧洲共同法律框架指南》统一欧洲合同法的路径变化
5.6.1 由“法典”到“工具箱”的转变
5.6.2 “可进可退”的选择
5.7 《欧洲共同法律框架指南》的政治前景
5.7.1 民间的争论
5.7.2 官方的态度
小结
第6章 改进中国合同法上相关制度的建议
6.1 加强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的实践性
6.1.1 我国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的立法进步
6.1.2 不能“因噎废食”
6.2 格式之战采用“互相击倒”理论
6.2.1 “互相击倒”理论的胜出
6.2.2 “镜像原则”的彻底抛弃
6.3 格式条款采用“黑名单”的规制方法
6.3.1 对国际上格式条款规制的评点
6.3.2 我国对“格式条款”规制方法应调整之处
6.4 应确认违约方当然的补救权
6.4.1 该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上的空白状态
6.4.2 引入“不履行方补救权”的分析
6.5 情事变更原则纳入立法
6.5.1 我国情事变更原则的立法现状
6.5.2 情势变更制度引入我国《合同法》的分析
小结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7.1 结论
7.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