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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问题探究——以我国新三板市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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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

第2章 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及困境

2.1 场外交易市场

2.1.1 场外交易市场的概念定位

2.1.2 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2.1.3 场外交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2.1.4 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2.2 新三板概述

2.2.1 新三板的由来

2.2.2 新三板市场的特征

2.3 新三板市场的困境

2.3.1 监管主体之间权力划分不清

2.3.2 主办券商角色冲突

2.3.3 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2.3.4 场外交易市场的法律定位不明确,立法不完善

第3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及监管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启示

3.1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概述

3.1.1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

3.1.2 英国场外交易市场

3.1.3 我国台湾地区场外交易市场

3.2 法律制度建设

3.3 监管模式

3.3.1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模式

3.3.2 英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模式

3.4信息披露制度

3.5对交易中介行为的规制

第4章 完善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

4.1分层监管

4.2 加强对主办券商的监管

4.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4.3.1出台自愿信息披露指引

4.3.2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

4.4颁布《场外交易市场监管规章》

第5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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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三板市场的建立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近两年的迅速发展取得的成绩更是值得肯定。然而,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对场内交易市场的监管上,而场外交易市场尤其是新三板市场面临着很多监管问题,如立法的缺失、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等,这加大了场外交易市场的风险,不利于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对比美国、英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及监管措施,可以看到其完备的监管制度,明确的监管主体及符合市场发展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值得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借鉴。解决新三板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需要完善监管立法,明确监管主体权限,加强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共同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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