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作为问题的托克维尔
一、问题与研究路径
二、政治问题司法化的权力
(一)美国:“自我赋权式”的权力以及国会的制衡
(二)香港:宪制性的权力以及蛰伏的制衡主体
(三)小结
三、政治问题司法化中审判者的选任
(一)美国:政治性的选任
(二)香港:去政治性的选任
(三)小结
四、政治问题的可诉性
(一)美国:可诉性问题的政治性
(二)香港:宽松的渠道与介入的灵活性
(三)小结
五、政治问题的审判
(一)美国:政治性的审判
(二)香港:能动的面向与政治的面向
(三)小结
六、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