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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15-116届国会涉台法案研究——基于外交委员会涉台动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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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百年难解的难题,其形成和发展受到二战、冷战和冷战后国际格局的大环境影响,也被中国和美国这两个大国关系的变化所掣肘。美国作为台湾问题产生和发展的关键,其三权分立的体制设计决定了国家的外交实际由国会和总统分担,模糊的权力划分被称为“半阴影区”,造成了美国府会在外交上的分歧。  在台湾问题上,美国行政当局多以大战略为方向来决定对华和对台政策;反观国会,作为美国国内民意的代表其不必对外交政策的失误负过多责任。由此造成了在台湾问题上的不同倾向,集中体现在美国府会对“一中”政策的不同解读上。本文以台湾问题为主题,将美国国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委员会作为切入点,以美国第115-116届国会通过的台湾旅行法和台北法案为例,剖析委员会在台湾旅行法和台北法案的立法过程受到哪些关键因素的影响。  第一章以国会委员会在台湾问题中的角色为题,主要论述台湾问题的历史渊源:中美建交以前,美国政府是分裂台湾与中国的主要推动者;在美国大战略改变之后,美国历任政府希望与中国交好以应对苏联的强势进攻,美国国会成为了干涉台湾问题的主要推手,其委员会制度在经过多次改革后,国会以外交事务委员会为主、外交关系委员会为辅开始了涉台立法的历程。第二章以美国115-116届国会的涉台法案为题,解读115-116届国会涉台法案的内容和趋势,尤以台湾旅行法和台北法案的立法为例。在两部法案的立法过程中,党派之争和府会之争相对个人因素对涉台法案的影响力更小。在外交事务委员会,两部法案因该委员会内部制度设计使然进展缓慢,法案细则经过小组委员会与亲台议员长期的争论才得以通过;而在外交关系委员会,内部等级制度森严,委员会主席因其余大多数成员对涉台法案的持冷淡态度而独掌大权,梅南德斯作为资深亲台分子长期担任委员会主席或联席主席,促使两部法案在外交关系委员会的通过相对顺利。第三章以台湾对美国的游说为题,在两部专门涉台法案的立法过程中,一方面受制度设计和内部人员组成的影响,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个人权力过大,内部其余成员对涉台议题的关注度不高,减小了涉台立法的内部争论力度;另一方面因为台湾游说团体在美国根深蒂固,如台湾驻美国经济文化代表处在美国的拥有长达五十多年的人脉,对外交关系委员会这种相对保守且讲究资历的委员会影响甚大;台湾公共事务协会则因台湾核心小组的存在拥有数量庞大的亲台议员,在众议院有强大的影响力。两个机构协同台湾地区行政官员对两院外交委员会进行疯狂游说,努力推动涉台法案的立法,试图实现台独、分裂中国。  在如此委员会制度设计下,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委员会高级成员大多在党内有较高支持率,追求声望相对连任更加重要。在台湾游说团体的游说下,其高级成员和主席化身为亲台分子,在物质利益和声望效益上获得了双丰收。在委员会制度设计和台湾游说综合影响下,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委员会以频繁涉台立法的方式干涉中国内政、分裂中国。为阻止美国国会亲台的氛围腐蚀美国行政当局的行动,点爆台湾问题,中国不仅要做好相应的军事准备,还必须对美国国会展开有效的游说。相对台湾游说集团,中国有更充足的游说资金和大量的经贸往来,可以借鉴台湾游说集团的游说方式,以强大的人力物力扭转美国国会一边倒式的亲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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