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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荒与战争年景中的山西灾民生计研究(191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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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山西灾害频仍,以旱灾为主、多灾并发。同时,不断爆发的内战又引发严重的兵灾,与灾荒的影响相叠加,造成了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问题。  在灾荒与战争年景中,山西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生存异常艰难。面对频繁的自然灾害冲击,农民所种田亩荒芜,粮食严重歉收,灾民生计日绌。为求生路,大批灾民外出逃荒,掷儿弃女者盈千累万。灾荒下的民生经济出现了粮价快速上涨、劳动力价格却明显下跌的情况,直至1930年华北旱灾与中原大战时发生“晋钞毛荒”,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粮价飞涨,民众生计濒于绝境。可见,天灾往往与人祸相伴而生。在战争环境下,战区各县被军队蹂躏破坏,田亩尽荒、庐舍为墟,死者暴尸、生者逃命。非战区虽无大规模战争破坏,但因持续供给军队军饷物资,人民经济负担也很重。  面对严重的灾害,各级政府和民间义赈团体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救灾措施来使灾民维持生计。中央政府针对大灾筹措经费,向灾区拨放赈粮赈银,蠲缓豁除田赋钱粮,减轻灾民税赋负担。山西地方政府采取多样化的救灾防灾举措,如在灾区设灾民留养所、幼女教养院、农事试验场、农业讲习所;推广耐旱籽种、豆种运陕、牧羊工作;建立平籴局、抵产局等为灾民提供粮食与资金保障;设置灾民收养工艺所,安插灾民工作;工赈方面则以发展交通、兴修水利为主,进行路工修建、导汾计划、浚河修堤等工程项目。各县也积极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进行掘井、区田、鉴井、纺织等自救事宜。通过各方努力,灾荒救济事业获得发展,灾民的生计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政府行为对民生经济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在灾荒发生后,政府通过各种措施救济灾民,使灾民得以聊生。在极端灾害发生之时,山西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商会积极参与市场经济,设局平粜,以工代赈,施放钱米,禁止米粮出县出省,平剂粮价,建设交通,整合市场。在军阀混战的年代,与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省的灾民生计状况相对较为良好。  另一方面,山西政府所采取的一些不顾市场规律的举措却严重阻碍了民生经济及灾民赈济事业的发展。民国时期有兵才有权,为了筹集军费,阎锡山政府通过发行货币敛财,造成了通货膨胀、粮价上涨,灾民因货币贬值更加难以度日。因频繁加征捐税、挪用赈款,地方官员中饱私囊,政府与灾民的矛盾愈发尖锐,其救灾成效大打折扣。  本文将阎锡山政府不同阶段赈灾政策的转变与省内重大灾害及战争年份相对照,考察不同阶段中灾民生计的演变及其社会影响。1912—1930年中,山西灾民生计依然艰难,但也呈现出较以往不同的特点:首先,随着时间的推移,兵灾对灾民生计的影响逐渐增强;其次,灾民生计受到政府社会经济建设以及对外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大;最后,近代农业科技和交通的完善,对灾害的防治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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