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
2.实证分析法
(四)研究创新
一、失信行政惩戒概述
(一)失信行政惩戒制度建设背景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2.新型监管机制改革的要求
3.信息技术的发展作为技术基础
(二)失信行政惩戒相关概念
1.“信”的内涵
2.“失信”的界定
(三)失信行政惩戒概念解构
(四)失信行政惩戒制度的意义
1.发挥声誉机制的约束作用
2.补充事前信用预警机制
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的实践
(一)市场监管部门职权职责概述
(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依据
1.失信行政惩戒的政策依据
2.部际联席会议作为失信联合惩戒的组织依据
3.联合惩戒备忘录作为联合机制的保障
(三)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的措施
1.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的现状
2.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惩戒措施分类
(四)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的协同举措
1.告知承诺制改革
2.“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3.创新市场主体年报制度
三、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失信行政惩戒问题梳理
(一)失信行政惩戒制度供给不足
(二)失信行政惩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失信行为认定偏差
2.惩戒措施未分类分级
3.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人的权益伤害
(三)信用修复机制无法达到权利救济目的
四、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失信行政惩戒的路径及具体措施
(一)在法治原则下构建失信行政惩戒体系
(二)加强制度供给以弥补立法空白
(三)完善失信行政惩戒制度的具体设计
1.规范失信对象统一认定标准
2. 科学设计失信行政惩戒措施体系
3.健全被惩戒对象权利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
附录一
致谢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