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论
一、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概述
(一)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概念探析
1. 基本内涵
2. 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渊源
(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之法理基础
1. 处分权主义原则
2. 辩论主义原则
(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之立法例
1. 德国
2. 日本
3. 我国台湾地区
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一)不利益的判定
1. 不利益之识别标准
2. 不利益之适用范围
(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例外
(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类型化分析
1.客观合并之诉
2.第三人参加之诉
3.发回重审
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域外制度考察
(一)上诉利益
1. 上诉利益的内涵
2. 上诉利益之判断
3. 上诉利益的域外法规定
(二)既判力制度
1.既判力的理论分类
2.大陆法系的既判力制度
3.我国既判力制度的现状
(三)附带上诉制度
1. 附带上诉制度的设立背景
2. 大陆法国家的附带上诉制度
四、建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建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必要性
1.我国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现状
2.对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质疑与回应
3.司法实践的需求
(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意义
1. 保障当事人处分权
2. 防止法官突袭审判
五、我国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构建
(一)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1. 用立法方式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
2. 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二)构建配套的制度体系
1. 上诉条件的重构-加入对上诉利益的考察
2. 不利益的识别标准-完善既判力制度
3. 当事人的衡平救济-建立附带上诉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