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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问题研究--基于成都市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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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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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内辅助生殖监管现状研究

1.3.2 国外辅助生殖监管现状研究

1.3.3 研究述评

1.4 研究内容

1.5 研究方法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试管婴儿技术相关概念

2.1.1 试管婴儿技术

2.2.2 监管

2.2.3 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

2.2 理论基础

2.2.1 协同治理

2.2.2 市场失灵

2.2.3 协同治理理论引入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的适用性分析

3. 中国内地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的现状

3.1 试管婴儿技术开展情况

3.2 政策法规制定情况

3.3 监管机构及管理模式

3.4 行业协会参与情况

3.5 质量控制数据搜集平台搭建情况

4. 成都市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的现状及问题

4.1 试管婴儿技术开展情况

4.2 监管的执法依据与执行现状

4.3 行政部门监管情况

4.4 行业组织参与情况

4.5 技术日常质量控制

4.6 信息公示及宣传

4.7 患者获取生殖医学相关知识的渠道及掌握情况

4.8 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问题分析

4.8.1 法律条例保障不足且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

4.8.2 技术规范更新效率较低

4.8.3 政府部门协同沟通与行政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配置有待加强

4.8.4 行业协会参与程度不够

4.8.5 民众对生殖医学相关信息知晓程度不高

4.8. 6 临床数据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4.8.7成都市案例存在问题的普遍性分析

5. 其它国家与地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1 英国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1.1 设立专门机构承担技术管理

5.1.2 引入行业协会提供专业支持

5.1.3 及时更新法律提供执法依据

5.2 澳大利亚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2.1 完善各州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指南

5.2.2 多部门联合制定指南规范确保其权威性

5.2.3 不遗余力保障国民辅助生殖治疗的费用

5.3 美国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3.1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技术监管质量控制

5.3.2 构建严谨的技术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

5.3.2 完善监控系统重视数据搜集整理分析

5.4 日本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4.1 国内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众多

5.4.2 立法管控辅助生殖科学研究

5.4.2 国家企业提供高额治疗补贴

5.5 中国香港及台湾地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经验

5.5.1 完善法规管理体系

5.5.2 考虑有限开放代孕

5.6 经验总结与适用性分析

5.6.1 其他国家与地区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经验总结

5.6.2 对我国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监管的适用性分析

6. 试管婴儿技术应用多元主体协同监管的对策建议

6.1 强化各主体的大局意识

6.1.1 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意识

6.1.2 筑牢行业的责任诚信意识

6.1.3 提升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

6.1.4 培养民众的协同参与意识

6.2 建立健全协同监管的法规政策

6.2.1 建立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6.2.2 健全监管的各项配套制度

6.2.3 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政策

6.3 完善多元主体协同监管体系

6.3.1 政府严格把控技术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6.3.2 加强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服务能力与职业道德建设

6.3.3 重视并合理引入行业协会的专业支持

6.3.4 搭建沟通平台拓宽民众参与渠道

6.3.5 借助大数据技术助力各方协同进程现代化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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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生殖医学快速发展,试管婴儿技术在目前已经变成一种常见的诊疗手段,已经成功治疗了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不孕夫妇。然而,在中国试管婴儿技术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今天,这项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包括对传统文化、社会认知、伦理和法律的挑战。  中国自2001年起进入试管婴儿技术政府监管时期,国家卫健委就对技术的应用和精子库的管理、规避伦理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出台了系列行政法规与制度文件。本文以成都市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的监管现状为研究对象,对现有监管模式下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监管的对策,为技术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本研究采用文献查阅法对国外部分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监管模式进行梳理,并对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执法大队开展调研,与生殖中心医护人员、医疗专家进行访谈,向患者发放问卷。经研究发现如下问题: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指南规范更新效率太低的情况;政府各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卫生执法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行业协会的参与程度较低、临床数据平台建设程度有待加强、医护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情况参差不齐;患者生殖技术知识普及程度有待提高。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政府主导,综合协调;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社会共治,公开公正;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的指导原则,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与社会文化背景,建议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构建并逐步完善政府、医疗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监管模式,让政府和非政府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在此基础上确定全行业认同的目标,培养共同的意识,搭建各主体参与平台,运用行政、教育、信息技术等多种辅佐工具,增强行业自律,鼓励民众参与,确保医疗技术应用协同监管过程可以科学高效地开展,以期这项技术的应用在可控范围内发挥最大效力,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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