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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视角下遗忘物与遗失物之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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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问题缘起

1.我国大陆地区

2.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

3.英美法系国家

(二)问题症结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创新之处

1.研究思路

2.创新之处

一、遗忘物与遗失物界定之争

(一)等同说

(二)区分说

1.传统学说

2.占有说

3.恢复控制说

(三)缓和的区分说

二、遗忘物与遗失物区分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区分的可行性

1.语义内涵之区分

2.域外立法的潜在区分

(二)区分的必要性

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谦抑性原则

3.侵占遗失物行为犯罪化之困境

三、对遗忘物范围的限定——同质解释规则之适用

1.代为保管物

2.埋藏物

(二)侵占“遗忘物”的行为特性

(三)“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的关系

四、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之具体标准——行为人占有说

(一)新标准下遗忘物与遗失物之定义及构成

1.遗忘物

2.遗失物

(二)行为人占有说之具体判断

1.占有判定的客观依据——场所——义务

2.具体情形

五、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在校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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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王林梅;

  • 作者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 学科 刑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蔡鹤;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X19B82;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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