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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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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概述

第一节立法背景

一、1962年涉外私法“先天不足”

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增多

三、美国“冲突法革命”的影响

四、国际私法相关国际条约“国内法化”的需要

第二节立法过程及特征

一、2001年国际私法的立法过程

二、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的“专业性”与“民主性”

第三节立法结果概述

一、国际私法典名称的改变

二、整体立法情况

第二章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在范围上的扩张

第一节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需要澄清的几个概念

第二节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在规范范围上的扩大

一、关于是否增加国际裁判管辖权规定的争议

二、明确将确定国际裁判管辖权增列为国际私法的目的之一

三、明确规定确定韩国法院国际裁判管辖权的原则

第三节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在调整对象范围上的扩张

第三章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在体系上的调整

第一节国际私法立法体系概述

第二节2001年国际私法在立法体系上的调整

一、关于是否保留“票据·支票”和“海商”法律适用规定的争议

二、关于是否继续采用民法结构体系的争议

三、章节上的进一步细分

第四章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在内容上的与时俱进

第一节总则规定趋于完善

一、修正和完善目的条款

二、增设关于国际裁判管辖权的规定

三、对属人法的改进

四、对外国法适用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第二节分则内容的改进与完善

一、完善关于“人”的法律适用规定

二、完善关于“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定

三、改进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

四、改进关于“债权”的法律适用规定

五、完善关于“亲族”的法律适用规定

六、改进关于“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

第五章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的几个显著特征

第一节在法律适用上“确定性”与“灵活性”并重

一、用主观性冲突规范取代或补充客观性冲突规范

二、对客观性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

第二节在价值取向上“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并重

一、重视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二、贯彻男女平等原则

第三节在追求国际一致的同时加强了对国家利益的保护

一、采纳“法律直接适用理论”

二、扩大管辖权的范围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论文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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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试图对韩国2001国际私法立法进行一次初步的研究,以期抛砖引玉,促进我国国际私学界对韩国国际私法的研究。首先,对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的背景、经过及结果进行了介绍。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对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相对于1962年涉外私法在范围上表现出来的扩张趋势进行了讨论。对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相对于1962年涉外私法在体系上的变化及立法过程中的相关争议进行了讨论。然后,指出了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的三个显著特征,即:在法律适用上“确定性”与“灵活性”并重,在价值取向上“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在追求国际一致的同时加强了对国家利益的保护。得出的结论: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立足本国国情,紧跟当今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趋势,及时扩大了国际私法的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国际私法的体系。不仅如此,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立法还在内容上吸收了当今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和实践的先进经验,及时对1962年的国际私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基本上做到了“确定性”与“灵活性”并重,“冲突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在追求国际一致的同时也能较好地保护本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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