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劳务出资的必要性分析
1.1 劳务出资对弥补劳动合同不足的必要性
1.2 劳务出资合法化的现实性要求
(1)为干股持有人取得股东地位提供合法性依据
(2)为我国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开辟道路
(3)为股票期权的推行提供保障
第二章 劳务出资的理论依据
2.1劳务出资与劳动力出资
2.2劳务出资与人力资本出资
2.3公司信用基础的转变为劳务出资合法化提供理论保证
2.3.1资本信用的缺陷与弊端
2.3.2摒弃资本信用理念,确立资产信用理念
2.3.3资产信用理念为劳务出资合法化扫清障碍
第三章 劳务出资的制度困境及思考
3.1劳务出资的制度困境
(1)劳务出资价值评估制度不完善
(2)劳务出资的权利转移难以实现
(3)劳务资本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
(4)资产信用体系未形成
3.2劳务出资制度困境的思考
第四章 我国劳务出资立法设计的建议
4.1我国劳务出资立法设计的总体思路
4.2我国出资立法设计的具体建议
(1)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2)限定劳务出资的最高比例
(3)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验资和评估机构的责任
(4)限制劳务出资股份的转让或流通
(5)增加库藏股的规定
(6)规定公司破产时劳务出资者的责任承担问题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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