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第2章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概述
2.1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界定
2.1.1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涵义
2.1.2 与一般诉讼中鉴定机构的区别
2.2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设置模式
2.2.1内设型鉴定机构
2.2.2 外设型鉴定机构
2.3 行政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的功能
第3章 行政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的法律性质解析
3.1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法律性质界说
3.1.1 “公益说”
3.1.2 “中介说”
3.2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法律性质的学说评析
3.3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法律性质的定位
3.3.1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公益属性
3.3.2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社会责任属性
3.3.3 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机构的服务属性
第4章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法律角色模糊引发的问题
4.1 鉴定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检察机关需求脱节
4.2 鉴定机构的公益属性不足
4.3 鉴定机构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
4.4 鉴定机构受监管力度不足
第5章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中鉴定机构运行保障制度的完善
5.1 完善鉴定机构公益属性的导向性立法
5.1.1 加快相关立法的制定
5.1.2 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5.2 政府投资保证鉴定机构的运营
5.2.1 政府整合设立公益性的鉴定机构
5.2.2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鉴定机构的服务性
5.3 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管制度建设
5.4 建立鉴定机构支持行政公益诉讼责任制度
5.4.1 建立鉴定机构承担行政公益诉讼鉴定最低限额制
5.4.2 建立鉴定机构参与行政公益诉讼黑名单制度
5.5 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同行业协会协作管理
5.6 加强鉴定机构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致谢
长春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