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 绪 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4 论文的主要内容
2 信用权法定化的前提
2.1信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2.1.1 信用权的概念
2.1.2 信用权的特征
2.2 信用权的性质
2.2.1 信用权性质的既有观点
2.2.2 对既有观点的评析
2.2.3 信用权是一种独立人格权
3 信用权法定化的必要性
3.1司法实践需要信用权法定化
3.1.1 司法裁判中没有判决依据
3.1.2 信用损害救济缺少法律制度支撑
3.2 社会发展需要信用权法定化
3.2.1 信用权法定化是解决信用缺失的必要环节
3.2.2 信用权法定化是信用保护的法律对策
3.2.3 信用权法定化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4 信用权法定化的可行性
4.1社会需要信用权法定化
4.1.1 良好信用秩序重建的需求
4.1.2 信用经济的基础和保障
4.2 法律体系需要信用权制度
4.2.1 完善民法体系的需要
4.2.2 完善征信体系的要求
4.2.3 信用权与民法中的其他权利不冲突
5 信用权法定化的思路
5.1 域外信用保护的思路借鉴
5.1.1 域外信用保护思路对我国的借鉴
5.1.2 我国信用保护模式的选择
5.2建立和完善相关信用权法律制度
5.2.1 民法中确立信用权
5.2.2 制定配套的单行法律法规
5.3 完善信用权实现的相关配套措施
5.3.1 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5.3.2 加强信息输出和评级的监管
5.3.3 规范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收集方式
5.4 信用权保护应注意的问题
5.4.1 明确信用救济的合理范围
5.4.2 重视权利主体的能动性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致谢
长春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