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2重要概念的界定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4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2.1.1案例一
2.1.2案例二
2.2案例梳理
2.3反映的问题
2.3.2实际施工人的诉讼法律地位不清楚
2.4问题的危害
2.4.1责任归属不明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2.4.2实际施工人诉讼地位不清影响实体审判
2.4.3承包商与实际施工人的利益无法平衡
第三章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不明确的原因分析
3.1实际施工人实体法律地位不明确的原因分析
3.1.1法院忽视了基础法律关系的审查
3.1.2实际施工人行为性质的范围不明确
3.1.3表见代理的个别认定标准存在分歧
3.1.4个人行为对应的责任承担存在错误
3.2实际施工人诉讼法律地位不清楚的原因分析
3.2.1必要共同被告的具体认定存在争议
3.2.2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认定标准存在分歧
3.2.3必要共同被告的参诉方式不确定
第四章认定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司法建议
4.1认定实体法律地位的司法建议
4.1.1重视基础事实的认定
4.1.2明确行为性质的具体范围
4.1.3严格把握表见代理的认定
4.1.4合同相对性不能随意突破
4.2认定诉讼法律地位的司法建议
4.2.1实际施工人作为必要共同被告应分类型考虑
4.2.2以利害关系为认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标准
4.2.3挂靠型实际施工人必须追加进入诉讼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长沙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