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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计划乡苗族习惯法与我国刑法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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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榕江县计划乡地处贵州省月亮山腹地,计划乡苗族的历史源远而流长。特殊的自然条件与特别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计划乡苗族的文化传统深受原始宗教文化的影响,而作为文化传统外化形成的习惯法同样包含大量原始的内容。对犯罪行为,计划乡苗族社会拥有一套完整的立法、司法及执法体系,体系中的三个层面均与我国刑法有着不同程度的冲突。尽管如此,当地苗族习惯法中积极的、与我国刑法价值追求相同的部分仍发挥着对刑法的补充作用。面对冲突,视我国刑法或苗族习惯法如草芥,弃其如敝履的做法尤不可取,寻求二者协调的路径和方法实是调和两者冲突的关键所在。本文分四个部分,共3万余字。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对榕江县计划乡一般情况、计划乡苗族习惯法的含义以及主要表现形式、当地苗族原始宗教文化背景进行介绍,以此作为下文论述的基础和铺垫。  本文第二部分将田野调查中获得的案例按照功能主义方法进行分类描述,力求真实可靠、不参杂任何主观臆断。根据客观详实的案例,运用刑法学、法理学、法律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分析榕江县计划乡苗族习惯法与我国刑法在法的适用、行为评价以及刑罚制度三个方面的冲突问题。  本文第三部分在总结前文案例的基础上,分析榕江县计划乡苗族习惯法在弥补我国刑法局限性,以及原始宗教文化与习惯法在犯罪预防方面对我国刑法的补充作用。  本文第四部分以前文所述榕江县计划乡苗族习惯法与我国刑法的冲突和补充为基础,寻求二者相互协调的路径,主要包括在一部分情况下,习惯法向我国刑法让步,另外一部分情况下,我国刑法对计划乡苗族习惯法的吸收和融合两个方面。

著录项

  • 作者

    史炜灿;

  • 作者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

  • 授予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
  • 学科 刑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周相卿;
  • 年度 2014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刑法,苗族习惯法,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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