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 论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研究的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2.1 大陆研究现状综述
1.2.2 香港地区研究现状
1.2.3 台湾地区研究现状
1.2.4 外国区际司法协助研究现状
1.3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 本文研究的目的
1.3.2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3.3 本文研究方法
1.3.4 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2 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概述
2.1 两岸民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的概念
2.2 两岸民事判决互相认可与执行的特征
2.2.1 同主权国家间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有本质区别
2.2.2 同内地与港、澳地区间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有显著差异
3 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现状
3.1 两岸的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立法现状
3.1.1 大陆的相关立法
3.1.2 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3.1.3 两岸相关法制现状之比较
3.2 区际司法互助协议
3.3 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司法实践
3.3.1 台湾地区认可与执行大陆民事判决的司法实践
3.3.2 大陆认可与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司法实践
4 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困境
4.1 受案范围不对等
4.1.1 受案范围存在不一致
4.1.2 行政案件中的民事裁判的认可与执行两岸均缺乏规定
4.2 既判力认可不统一
4.3 审查标准不一致
4.4 管辖权冲突难协调
5 破解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困境的对策
5.1 总体思路——签署《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互助协议》
5.2 具体制度改良
5.2.1 受案范围一致化
5.2.2 既判力认可统一化
5.2.3 公序良俗援引审慎化
5.2.4 管辖权冲突调协化
5.3 创新配套机制
5.3.1 建立两岸司法机关有效交流机制
5.3.2 提供互联网案件信息交流平台
6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学位论文数据集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B 文中参考到的案例
C 文中涉及的法律规范
D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