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效
(一)《金门协议》
(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三)具体案例成果
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难点
(一)法律问题“政治化”
(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管辖权的竞合与适用
(三)两岸“司法机关”之间缺乏合作及相关程序规范
(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动态发展增大调查取证难度
(五)两岸关于诈欺罪的规定存在巨大差异
(六)两岸法律文化的冲突
三、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一)两岸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互联网运营商、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责任
(二)完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证据固定、人员遣返及罪赃移交制度
(三)两岸协商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管辖权冲突
(四)建立两岸“司法机关”可持续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交流与合作机制
(五)加强两岸法律专家、执法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